工作描述:1 、負責國家、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在企業的貫徹落實,定期監督檢查公司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2、 制定并分解公司內各部門的安全(環境)目標,監督目標實施的過程。
3 、掌握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環境、消防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止、處罰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
4 、組織和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消防、環保管理制度,檢查各級人員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安全措施項目的完成情況,對安全投入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6、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安全、環保規定的持否決權;
7、組織開展各類安全活動;
8、負責員工安全培訓教育,組織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安全技術、消防等知識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9、負責各類事故的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進行處理;
10、監督相關部門做好勞動保護的發放、使用等工作。
11、組織安全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工作。
12、負責廠區危險廢物的合規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