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于促進中小學公開招聘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遼人發〔 2007 〕 130 號),經與市編辦、市人社局協商,決定 2015 年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事業單位繼續公開招聘相關專業的教師,以滿足教育教學工作的需求。現結合實際需要,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學校、專業及人數
1 、盤錦市教育局直屬中小學校: 招聘學校、招聘專業、人數詳見附件 1 。
2 、盤錦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盤錦市北方工業學校、盤錦市經濟技術學校):招聘專業、人數及招聘條件詳見附件 2 。
3 、盤錦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 (盤錦市中小學綜合素質教育中心、盤錦市中小學生衛生保健所):招聘專業、人數及招聘條件詳見附件 3 。
二、招聘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具有扎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立志從事教師職業和其他教育職業;專業對口;擇業期內( 2013 、 2014 、 2015 年畢業生)(對有特殊工作經驗要求的專業以附件 2 、附件 3 規定的具體條件為準)并具備以下條件。
1、高 中 : 面向全國招聘: 國家教育部直屬高校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取得高中及以上 相應教師資格。報考生物的考生:國家教育部直屬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2、初 中 : ⑴面向全國招聘: 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研究生(指本科專業為師范類)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⑵ 面向 盤錦市生源招聘: 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二批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取得初中及以上 相應教師資格。
3、小 學 : 面向盤錦市生源招聘: 報考語文、數學和英語專業的考生:全日制二批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其它專業(醫學專業除外)的考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取得小學及以上 相應教師資格。
4、招聘醫學專業: 面向盤錦市生源招聘。 ⑴報考普通高中醫學專業的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執業醫生資格證書或相關資格證書;⑵報考 初中、 小學、幼兒園醫學專業的考生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取得執業醫生資格證書 或相關資格證書 ; ⑶招聘醫學專業考生的其它條件 :按附件 3 “ 2015 年盤錦市中小學衛生保健所教師招聘崗位情況明細表”中具體招聘條件執行。
5、其他招聘 :( 1 )面向全國招聘。 報考 盤錦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盤錦市北方工業學校、盤錦市經濟技術學校)的考生;( 2 ) 面向盤錦市生源招聘: 報考 盤錦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盤錦市中小學綜合素質教育中心、盤錦市中小學生衛生保健所)的考生。以上招聘的其它條件均按附件 2 、附件 3 規定的條件招聘。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須知
1 、報名時間
2015 年 8 月 5 日 — 11 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30-16:30 。
2 、報名地點及電話:
報名地點: 盤錦市教育局(盤錦市興隆臺區興隆大街 109 號)五樓人事科 3 ,
聯系電話: 0427-2824058 0427-2283586
3 、報名須知
考生本人親自到場報名,且必須持報到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醫師證、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張(藍底);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考生從報名到考試、面試、錄用上崗均不收取任何費用。詳見“考生須知”
四、考試、面試及錄取
1 、 筆試科目: 教育理論(教育學、心理學)和專業課兩科。
2 、筆試時間: 2015 年 8 月 16 日
( 1 )教育理論: 8:30 — 9:30
( 2 )專 業 課: 10:00 — 12:00
3、筆試內容: 所有考生均考教育理論(教育學、心理學)。( 1 )報考高中、初中、小學各專業的考生,均考高中階段專業課即:報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的專業課考生均考本學科高中階段的知識;報考體育、音樂、美術專業的考生專業課均考高中語文;報考計算機專業的考生專業課考高中數學;報考醫學專業的考生專業課考高中生物。( 2 )報考盤錦市北方工業學校、盤錦市經濟技術學校和盤錦市綜合素質教育中心各專業的考生均考高中語文。
4 、考試錄取
( 1 )筆試: ①教育理論全部為選擇題(分單選和多選),總分為 120 分;②專業課總分 180 分。總計 300 分。筆試設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 108 分(含 108 分),即筆試總成績低于 108 分的不能參加面試。
( 2 )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該崗位招聘人數 1:2 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考職位最后一個面試人選(參加面試考生中筆試成績最低者)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均參加面試,面試以說課為主要形式,面試滿分為 100 分,主要考查考生所報學科必需的基本技能, 60 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先進行面試(筆試之后不再進行面試),面試由市人社局、市編辦、市教育局紀檢監察、人事和招生學校等部門共同組織面試,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 1:2 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的人選。相關要求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 3 )錄取: 依照各專業崗位招聘的數量,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筆試成績為 108 分及以上;面試成績為 60 分及以上),按總成績(筆試 + 面試)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額滿。如總分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選定,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專業課成績的高低擇優選定(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以專業課成績的高低擇優選定);如按成績錄取的人選因其他原因放棄而出現崗位空缺時,則在同一學段、同一學科未被錄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擇優填補空余崗位。
五、考生體檢
上述(即經過“四、考試、面試及錄取”程序)錄取的考生要全部參加體檢。 體檢出現不合格者, 在同一學段、同一學科未被錄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擇優填補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專業崗位空缺。如總分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選定,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專業課成績的高低擇優選定(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考生直接以專業課成績的高低擇優選定)。
體檢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時對師范院校考生身體方面的相關要求進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經上述體檢(即經過“五、考生體檢”程序)最后選定的考生,即為初聘人選,并在盤錦市教育信息網站公示 5 天,確認無問題后辦理正式聘任手續。新聘用教師全部實行聘任合同制 ( 正式教師編制 ) 。
七、監督監察
市教育局紀檢等部門全程介入,并邀請市人社局、市編辦監督監察此次招聘工作。
點擊查看招考崗位
盤錦市教育局
2015 年 7 月 28 日
考 生 須 知
一、考生報名時須持材料:
1 、 報到證(如已辦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2 、 學歷證。
3 、 學位證。
4 、 教師資格證、職業醫生資格證書或相關資格證書(報名條件中未要求具備該證書的專業除外)。
5 、 身份證。
6 、 戶口本(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上述證件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各 1 套)
7 、 填寫報名登記表:報考崗位填寫到高中或初中、小學××學科,(報考盤錦市北方工業學校、盤錦市經濟技術學校、盤錦市中小學綜合素質教育中心和盤錦市中小學生衛生保健所的考生,填寫學校、單位的名稱,再填寫招聘專業和招聘崗位)見附件1-3,所有崗位不可兼報。
請按上述順序把各種證件依次排列好!!
二、報名注意事項:
1 、 師范類研究生應提供本科階段師范類證明(成績單或專業為師范類的證明)。
2 、 教育理論考試題型全部為選擇題 (單選和多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