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全民創業援助行動三年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盤政辦發 [2013]42 號)摘要政策如下:
(一)稅費減免政策援助。
1 、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并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自主創業人員,在 3 年內按每戶每年 8000 元的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說。
2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和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以及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 3 年內,按年度實際新招用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并與其簽訂 1 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員人數,每人每年 4800 元的標準依次扣減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3 、對首次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創業者,衛生部門在三年內免收衛生監督防疫監測費、衛生質量檢測費和健康證工本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4 、對開辦項目需征用土地的創業者,給予土地勘測費、土地交易費、土地評估費和地籍檔案費減半收取,并免收土地登記證工本費。
(二)創業資金援助
1 、加強對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力度,對擔保方式作出調整,其中當年新招用人員達到企業總人數 30% 以上,并與其簽定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最高貸款限額為 200 萬元;個人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限額為 5 萬元;應屆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取消反擔保。小額擔保貸款期限為兩年。
2 、創新信貸產品。在盡快補建信貸風險補償機制的前提下,擴大小企業聯保貸款試點和應用范圍;繼續推廣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成長之路”貸款、小企業簡式快速貸款等信貸產品,為全民創業和企業成長提供更具針對性的金融支持。
3 、對經營滿一年,并依法正常納稅的創業者,給予 3000 元的創業補貼。補貼資金由市、縣區(兩遼)財政部門按 7 : 3 的比例配備。
4 、對當年新招用就業人員,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創業帶頭人,在企業存活期內按實際招用人數市、縣區(兩遼)財政按 7 : 3 比例給予兩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企業為所招用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統籌部分之和的 50% 計算。
5 、對創業者本人繳納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統籌部分的 50% ,在企業存活期內,由市、縣區(兩遼)財政按 7 : 3 比例給予兩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6 、對選擇自主創業的低保戶及低保邊緣戶家庭人員,其原享受的低保待遇可繼續保留十二個月。
7 、對開展并達到創業培訓標準的培訓機構,按培訓專業高限標準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8 、市財政部門每年安排 30 萬元,對為本轄區創業人員提供創業服務并使其成功創業的基層創業服務機構,給予一定數額的補貼。
(三)創業場地援助
與市高新技術經濟區聯合創建了盤錦市創業孵化基地,免費為進入基地的創業者提供生產、經營、服務、辦公場所,并提供配套優惠服務。為創業人員就近就地創業提供場地便利。
(四)創業能力提升援助。
加強與企業的聯系,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創業培訓合格人員到相應行業企業實訓,體驗創業感受,增強創業實際本領。幫助有創業意愿者掌握經營理論知識、創業技能及改善企業所應具備的管理經驗,培養一批具有較強創業能力的創業主體。
(五)創業項目援助。
建立了符合本地實際、投資少、風險小、見效快的創業項目庫,不斷提高創業項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做好項目推薦工作,編制創業項目手冊,舉辦創業項目展示會、推介會,利用報紙、網絡等媒體渠道,廣泛發布創業項目。幫助創業者選準創業項目,提供系統服務,提高創業項目的對接和轉化成功率。創業項目被創業者采納并付諸實施的,由財政部門按該項目每吸納一名就業者,對項目推薦機構或個人給予 200 元的一次性補貼。
二、創業孵化基地公告
盤錦市全民創業孵化基地是政府出資興建的社會公益性經營場地。可以為初始創業的勞動者免費提供場地及公益性創業服務。
初創小微企業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可以享受到創業融資、免費創業培訓、開業指導、項目推介、經營咨詢、法律援助、創業補貼、創業社保補貼等“一條龍”公益性服務。以此鼓勵全民創業,扶持培養創業帶頭人,實現以創業帶動就業。
現在面向社會招募進駐創業孵化基地企業
(一)入駐條件
• 創業者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 創業項目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辦理相關經營手續;
• 入駐企業為 2013 年初創企業;
• 創業項目具有示范和帶動作用;
• 在孵化基地的孵化期一般不超過 2 年;
• 入駐企業吸納就業人員要在 10 人以上。
(二)入駐申報
1 、填寫入駐申請表;
2 、提供申請入駐材料;
( 1 )項目計劃書
( 2 )企業相關管理制度
( 3 )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 4 )工商、稅務登記副本
3 、基地進行初步審查,報市創業指導中心審批;
4 、評審通過后,簽訂入駐協議 。
具體事宜請與盤錦市勞動就業局創業指導中心聯系。
聯 系 人:宋 濤 趙寧寧
聯系電話: 2820138 2821321